本公司為為實踐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目標,落實企業永續及誠信經營社會責任,於114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「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委員會」並設有4席委員。
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,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提報董事會:
一、制定、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、年度計畫及策略等。
二、檢討、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。
三、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。
四、審查及督導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準則、執行情形。
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永續長,下設公司治理、永續環境、社會承諾、永續資訊揭露四小組。各小組針對經委員會決議之議案擬具方案,追蹤執行進度,以落實政策為目標。
委員會成員
| 職稱 | 姓名 |
|---|---|
| 總經理/董事 | 謝政成 |
| 公司治理主管 | 張淑芬 |
| 稽核室經理 | 吳芳諭 |
| 總公安室課長 | 陳漪勻 |